关于开展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环节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落实研究生培养目标,规范和加强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管理,经研究,特开展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环节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临床医学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及2019级护理方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检查内容
1.2018级全体研究生及2019级护理方向专博研究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
2.2018级博士研究生及2019级护理方向专博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完成情况。
3.2018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研讨与学术活动、实践环节完成情况。
4.2018级博士研究生及2019级护理方向专博研究生专业实习开展情况。
三、检查形式
采取医学部抽查和学院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1.学院自查:学院结合检查内容,对研究生培养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2.医学部抽查:医学部组织人员对研究生开题报告、学科综合考试等环节进行抽查。
四、材料准备
1.2018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及2019级护理方向专博研究生名单(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开统计)。
2.提供开题报告完成情况明细清单,包含学号、姓名、年级、培养层次、是否完成、考核时间等信息,开题报告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旧版)中或线下纸质版存档材料。
3.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汇总表及《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存档材料。
4.详细提供学术研讨和学术活动组织情况和执行情况介绍,要求具体到每一个研究生。
5.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开展情况介绍。
五、时间安排
10月30日前,学院对研究生培养环节开展情况展开自查,并提交自查工作报告。
11月15日前,医学部组织人员对研究生开题报告、学科综合考试等环节进行抽查。
检查结束后,医学部将适时通报本次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环节执行情况检查结果。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5632
兰州大学医学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