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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临床医学2022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15:21:0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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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各学科点: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兰州大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兰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将临床医学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2级全体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参与本次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形式

由学院统一安排,临床医学学位授权学科点组织实施,可根据研究生数量给予适当分组。

三、开题时间

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点专家委员会自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考核小组

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成员至少由3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导师可担任小组成员。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要求均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要求均为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

此外,每个评审组遴选一名责任心强、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老师担任评审答辩秘书,负责考核过程信息记录及材料汇总。

(二)组织形式

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以现场答辩形式公开进行。研究生应准备幻灯片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汇报,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具体的评价和意见。每个研究生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其中现场汇报7分钟,专家评议3分钟。

研究生开题答辩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5.课题的创新性;

6.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7.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8.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学术理论意义。

9.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三)列入各类专项人才计划的研究生应根据各类专项计划培养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论文选题和开题组织工作。论文选题一定要符合专项计划的定位,有合作单位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四)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于开题前提出延迟参加开题的申请,获得导师、学科点和学院同意后,参加下一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当次开题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五)开题报告结果处理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五、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http://yjs.lzu.edu.cn/)申请开题,上传开题报告,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答辩。

(二)答辩审核。学科点专家委员会委员集体讨论确定具体答辩分组、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应提前一周将《兰州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开题答辩专家组信息审核表》(附件1)报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现场开题答辩。

(三)现场考核。学科点组织开展现场考核答辩。研究生应在现场考核时提供开题报告及从系统输出的《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考核完成,签字完整后交至所在学科点。

(四)材料上报。

开题完成后,各学科点将《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学院,由学院统一归档。自2021年入学且为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起,《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合并至学位(毕业)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归入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档案馆。

各学院审核考核成绩,并将《兰州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yyjs@lzu.edu.cn

 

附件:

附件1 兰州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开题答辩专家组信息审核表.doc

附件2 兰州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 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样表).docx

 

 

兰州大学医学部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