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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临床医学专业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6 15:50:00    阅读量:78


第一、第二临床医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临床医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24年度临床医学专业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甘肃省教育厅于2023年2月批准立项,须于2024年结项的甘肃省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答辩时间

2024年7月6日前完成。

(二)组织方式

由各学院统一安排组织,采取会议答辩方式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5人以上组成结项答辩专家组。答辩时间地点和详细安排须提前三天报备研究生院(发送至zyxw@lzu.edu.cn),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方便研究生旁听交流、活跃学术氛围。

2.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结项要求和任务书中填报的内容进行汇报答辩。

3.结项答辩和专家提问时间不少于8分钟。

4.答辩结果采用均分制,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若专家评分超过1/3为不合格,则该项目视为不通过验收。

5.各学院推荐的优秀项目,必须在本单位研究生学术年会上做报告,分享研究成果和心得,并优先推荐授予“兰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先进个人”。

6.项目负责人需提交《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各学院对提交的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研诚信以及保密和科技安全的信息。

7.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结项工作,明确结项程序、专家名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防止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

8.各学院须在完成结项答辩工作后提交结项工作总结报告,包含结项程序、专家名单、结项结果、推荐优秀项目等内容。各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将作为次年该项目名额分配指标的重要依据。

各学院于2024年7月6日前将结项工作总结报告(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PDF扫描件、《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PDF扫描件和《2023年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yxyyjs@lzu.edu.cn。

 

联系人:白清丽     联系电话:0931-8915632

 

附件:

1. 2023年甘肃省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立项名单.xlsx

2. 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报告.doc

3. 2024年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兰州大学医学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