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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医学院教案编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30 11:20:00    阅读量:371


教案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必备教学文件,是教师授课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为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教案是教师根据课程大纲和教材内容,针对不同专业、结合学生学情的教学方案。

第二条  教案是讲课方案,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它反映了教师的教学思路,反映了教师掌握教学大纲、熟悉教材、充实扩展知识的程度,反映了教师了解学生和准确把握教学方式方法的程度。

第三条  教案与其他教学文件的关系。课程大纲是对课程的总体要求,教案是实现课程大纲的具体细化并设计的授课框架。讲稿(或讲课提纲)是丰富和内化教案中的具体要求并实现这些设想的实质内容和书面台词。

第四条  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对教学目的、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做出具体的设计。

2.教案的编制按照每次授课学时撰写。

3.教案除反映教学内容外,还应反映教学手段及课堂教学组织方法。教师应注意教案的积累和保存,以便在教学检查、教师业务考核时提供。

4.教师撰写教案时,措辞要准确,用语要规范,图表要清晰,同时应在教案右侧留出适当空白,以便于内容的补充和更新。

第五条  教案的基本内容

1.教师和课程基本信息;

2.授课专业、年级和班级;

3.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

4.授课内容(教学章、节或主题);

5.教学目标与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6.教学重点及难点;

7.作业、讨论题、思考题;

8.教学组织与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选用,及教学实施步骤);

9.参考资料(含参考书、文献等)。

第六条  教案编写模版

教师可自行参照《兰州大学医学院教案参考模版(通用版)》(见附件1)和《兰州大学医学院教案参考模版(临床类课程)》(见附件2)编写教案。教师也可根据课程特色自行设计编写教案,但应包括教案的基本内容。

课堂教学反馈情况不再作为教案内容,由任课教师授课后参照《兰州大学医学院课堂教学实施反馈情况表》(见附件3)填写自行存档。

第七条  教案的管理与检查

1.每学期开学前,教师至少应写出前四周的教案,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的二分之一,开学初由教研室(或研究所)进行检查。

2.任教时间不足3年的教师,其教案应当由教研室(或研究所)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编写,并经教研室或课程组负责人审阅。

3.各院每学期须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集中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合格的教案进行具体指导。

4.教育教学部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的教案,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5.教育教学部每两年进行一次优秀教案评选活动,并对优秀教案给予奖励。

第八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医学院教案编写规范.docx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