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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1-11-30 10:55:00    阅读量:200


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提高临床实践教学质量,增强实习学生综合能力,开展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以实习学生为授课对象。

二、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讲,并提前告知。

三、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2周开展1次,以教研室或实习科室为单位组织开展,固定人员,规定内容,并进行报备和公告,使实习学生提前得知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的主讲人、主讲内容、时间等信息。

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应充分体现科室诊疗疾病的特色及学术发展前沿,每批实习生进入科室的实习内容与学习内容基本一致,要与科室的学术活动相区别。

四、各教研室或实习科室要对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统筹规划,使讲课内容围绕《国家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促进学生对实习内容的理解与掌握。

五、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内容以拓宽学术视野,巩固理论基础,提升综合素质,培养临床思维和理论联系的能力为目的,应从专业知识、医学前沿、操作技巧、实践经验、医德医风等方面开展。

六、每次开展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均需填写《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记录表》。

七、各临床教务部门要重视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的开展,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制度》(校医发〔2016〕11号)同时废止。

  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专题讲座(小讲课)记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