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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查房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1-11-30 11:00:00    阅读量:119


临床教学查房是临床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实习学生临床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为规范临床教学查房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教学查房应每周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教研室确定并公告,科室全体实习学生参加,指定专人填写《兰州大学医学院教研室活动日志》。

二、临床教学查房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明确教学目标,重视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

三、临床教学查房带教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查房前精心准备,选择典型病例。

四、带教教师应事先告知实习学生教学查房的病例,要求学生提前了解病史,熟悉相关理论知识。

五、教学查房前,带教教师与患者沟通,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查房制度》(校医发〔2016〕11号)同时废止。

  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查房流程.doc

  兰州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查房规范.doc